法院讯(孙源)“谢谢法官,没想到一次调解,三年的心病全好了!”原告高某紧握法官的手,激动之情溢于言表。近日,临江林区基层法院通过深化“审执联动”机制,成功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审理与两起积案的执行一并化解,真正实现了“调解一案、化解三案”。

一案生三案,执行陷僵局
2024年,高某被王某家倒塌的围墙砸伤,因村委会曾对该墙体进行过粉刷和美化,于是高某将王某及村委会诉至法院。经审理,法院判决王某、村委会、高某按责分担损失。然而,判决后的执行并不顺利,被执行人王某年逾八旬,仅靠退休金维生,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,导致首案执行悬而未决。高某伤情稳定后申请伤残鉴定并再次起诉,索赔金额大幅提升。至此,一件在审案件、一件总结执行案件和一件潜在执行案件相互交织,形成“死结”。
打破壁垒,从“各自为战”到“协同作战”
受理新案后,承办法官并未就案办案,而是敏锐地发现了三案间的关联性。调解初期,三方各执一词:王某称年事已高无力承担,村委会希望降低金额,高某则坚持诉求。面对调解僵局,法官转换思路,引导高某换位思考,若能一次性付清旧案欠款,可酌情降低新案诉求。征得同意后,承办法官立即启动“审执联动”,联合执行法官精准核算出旧案尚有8万余元未执行到位。
一举三得,“案结”更要“事了”
在两名法官的共同释法明理下,各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:村委会一次性给付高某5万元,王某一次性给付13.5万元(含新案赔偿及旧案余款)。协议签订仅三天,王某将现金送至法院交到高某手中,村委会也迅速完成打款。至此,三起案件一次性实质性化解。
该案是临江林区基层法院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生动缩影。法院通过打破审判与执行的部门壁垒,将调解工作贯穿诉讼全过程,有效避免了“程序空转”。临江林区基层法院进一步深化了“审执联动”机制,以“调解一案、化解一片”为目标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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